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
公告时间:2023-09-07
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拍卖公告
受委托,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6日10时—2023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161处,保证金15万/标的 ,如下表:
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
数量 |
参考价 (元/㎡) |
1 |
梅江东苑(云杉路、 梅景路、凌云路) |
39.63-223.07 |
68 |
11446-22586 |
2 |
梅江南苑(梅景路、 梅墟路、凌云路、云杉路) |
40.51-189.19 |
55 |
16440-28647 |
3 |
梅江西苑(梅景路、 梅墟路、凌云路) |
43.99-149.14 |
35 |
14795-23072 |
4 |
梅福园(云杉路) |
31.67-68.57 |
3 |
12661-19178 |
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和拍卖清单请登录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拍卖清单中列明拍卖标的地址、房号、建筑面积、起拍价等。 |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事宜。联系电话:金诚拍卖13906684730(林),华诚拍卖13819853206(王),华夏拍卖13362462420(史);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办法: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16时前,竞买人可在“诚拍网”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提示进行报名,提交证件等,并缴付保证金15万元/标的(注:竞买人本人、注册人以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不接受代付和垫资),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存量商业用房有租赁。经确认的拍卖标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在报名的同时向拍卖公司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未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和参加竞买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等相关事项详见《宁波高新区存量商业用房竞买须知》。
2、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
3、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办理按揭贷款。推荐按揭银行:建行高新区科技支行15867460639(戴老师)。
六、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告: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高新):http://ggzy.zwb.ningbo.gov.cn/gaoxin/
2、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诚拍网):www.chengpw.com
3、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www.nbhcpm.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金诚拍卖87810772、87715615,华诚拍卖87741212,华夏拍卖87848633;
技术服务电话:8786988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金诚拍卖)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579号中山银座B605(华诚拍卖)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8号宁波大学商务中心6楼(华夏拍卖)。
详情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宁波华诚拍卖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的存量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且在拍卖成交以后不得新增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充分知晓,如有违反,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此条款在《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