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一拍公告
公告

【法拍】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一拍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5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8日10时至2024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活动(户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

座落

产权证号

用途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附属用房(㎡)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

房权证奉化市字第01-91716号

商业

62.98

14.86

/

起拍价:57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

2、买受人在参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等职能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免影响日后的过户,本院对过户不作保证。买受人拍得标的物之后,本院仅负责出具成交确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其余缴税、过户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各自应当缴纳的税费金额,财税等部门会按规定核定,必要时,本院会协助买受人发函征询财税部门具体金额。但,缴税等具体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法院不负责协调。

3、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税法规定各自交纳税费。缴税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于收到法院成交裁定书后一个月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那么出卖人在交易中应当承担的税费,法院会从拍卖款中支付。若买受人超出上述期限拖延办理过户,法院将用拍卖款支付案款,对于出卖人应当负担的税费将不予保留,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只能另行依法解决。

4、本院拍卖房产系现状拍卖,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提前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一旦拍得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瑕疵。

5、该房产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不在法院协助范围(法院协助产权过户),原户籍是否迁出、是否在学区范围内等问题需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诚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7日15时止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看样,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上午10:00-10:30,看样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2024)浙0213执322号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王**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土地性质及权证号

商业用地/出让【房产证号:奉化市字第01-91716号】(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情况

税费等相关费用是否存在拖欠情况

过户税费详细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房屋、厂房、土地等使用、搬离情况

已腾空

钥 匙

配套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1、查封情况:已查封。

2、抵押:有。

3、共有权人:无。

4、租赁:无。

5、优先权:无。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详见特别提醒。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1.拍卖对象: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的不动产。

2.标的所在情况:拍卖对象土地座落奉化市(现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上林华庭金海路61号,所在小区东临金锋路,南临金海路,西临金钟路,北临金晖路。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用地,土地形状较规则,宗地地势平坦,地质、水文状况较好,土地平整,基础设施较完备,较适宜作为商业用地。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所含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