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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费和平台收费规则公告

“诚拍网”平台软件使用费收费规则

关于收取软件使用费和平台收费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诚拍网平台将于2024年3月8日起向用户收取软件使用服务费,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一、收费依据

基于“诚拍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了标的展示、客户引流、网络拍卖/竞价交易等软件服务,平台应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软件使用服务费。

二、收费条件

以系统成交为准,交易标的通过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向平台支付一定的软件使用服务费,含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

三、收费标准

①机构在平台发布的标的成交的买家按成交额0.15%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服务费,入驻机构有12个月的优惠期限,优惠后的软件使用服务费按照成交额0.12%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服务费。

②企业(个人)在平台发布标的成交的买家按成交额的3%,收取软件使用服务费,软件使用服务费最高100万元(单个标的)。

③平台提供定向招商,对接客户资源成交的,向卖家收取,定向推介费,按成交额的1%-3%收取(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④软件使用服务费的上限100万元

四、支付方式

1支付:

标的成交后,机构将相应的软件使用费汇入下列账号:

单位名称:宁波诚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6810188000165711

开户行:光大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联系电话:0574-87869881    

2、支付期限:

软件使用服务费支付期限为成交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机构逾期未全额支付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

3、发票:

机构支付软件使用服务费后平台开具发票。

、附则:

用户使用本平台即视为遵守本平台收费规则。

本规则自2024年3月8日生效并执行。

六、联系电话:

业务部0574-87869880、电商部0574-87869881、财务部0574-87715815。

 

宁波诚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日